- 個人帳戶
- 公司帳戶
開戶前請預備以下所需文件
1個人身份證明文件副本(如有效之香港身份證及/或有效護照)*
2最近六個月之住址證明(如公用事業帳單、銀行帳單)*
3在香港持牌銀行開立的帳戶所簽發的個人支票,數額不得少於港幣一萬元
4抬頭為「摩石控股有限公司」(支票上需顯示帳戶持有人名字)
5支票上的簽名,必須與開戶文件上的簽名相符
6帳戶一經開啟,可以提取支票的金額
如客戶以郵寄方式開立戶口,所有文件須由以下任何一位人士作開戶核證:
註冊公證人
律師
執業會計師
銀行分行經理
· 證明人必須在所有文件的復本上簽署並在下方寫上i.日期;ii.姓名;及iii.職位或身份。
· 證明人必須說明該復本文件為正本文件的真確復本(或具類似效力的字詞)並將有關開戶文件連同證明人之名片寄回本公司處理。
· 證明人必須提供專業證明副本(如律師證明書),而有關身份可於政府或認可機構網頁公開查核。
一般表格
郵寄已簽妥的開戶表格及所需文件
郵寄地址: 香港灣仔港灣道18號中環廣場9樓905室 客戶服務部收